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4款1.董事會、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:104/07/062.除權、息類別(請填入「除權」、「除息」或「除權息」):除息3.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: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110,956,083元(每股0.3元)。4.除權(息)交易日:104/07/285.最後過戶日:104/07/296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04/07/307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04/08/038.除權(息)基準日:104/08/039.其他應敘明事項:(1)現金股利發放日期:104/09/04。(2)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,務請於104年07月29日(星期三)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(郵寄過戶以郵戳為憑)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,辦理過戶手續。(3)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,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。(4)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(元以下不計),匯費及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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